1 受理时间 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8月30日 2 补贴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 西安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,社会保险关系在我中心并缴纳社会保险后,可申请补贴。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经人社部门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。 高校毕业生 西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,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,社会保险关系在我中心并缴纳社会保险后,可申请补贴。高校毕业生含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、技师学院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、留学归国人员。 3 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补贴为300元/月 医疗保险补贴为200元/月 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补贴为400元/月 医疗保险补贴为200元/月 4 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 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,其中开始享受该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,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。 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保补贴。 创业失败人员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时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的,如创业失败的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。创业失败人员是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人员,在注销工商登记后,才可申请补贴;补贴期满人员,在期满一年内创业失败的,方可申请补贴。 5 申请路径及受理审批 (一)申请路径 符合条件人员,在社会保险缴费满一个月后,可通过电脑网页版或移动端进行申请。 1.电脑网页版请登录“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”(网址:http://xahrss.xa.gov.cn/)选择“网上服务”下拉点击“进入大厅”中的“便民服务”选项,选择“个人社会保险补贴”栏,实名注册后,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。 2.移动端可关注“西安人社12333”微信公众号,选择“微官网”进入后点击“个人社保补贴申领”栏,实名注册后,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。 (二)受理审批 我中心对于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及复审,复审合格后报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终审,终审合格后可发放社保补贴。 6 申报资料 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申报资料 1.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; 2.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。 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申报资料 1.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; 2.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; 3.毕业证扫描件。 创业失败人员需提供申报资料 1.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; 2.个体户或者创办企业的近一个月纳税证明扫描件; 3.工商登记注销证明材料的扫描件。 7 补贴终止 已经申领社保补贴的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,停止发放补贴: (一)被用人单位招用,已在用人单位全日制就业或由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; (二)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; (三)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已满; (四)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; (五)已超法定退休年龄(男性满60周岁、女性满50周岁); (六)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、股东、监事、董事等主要职务; (七)个人有其他经营性、营业性收入的,包含房屋出租、门面出租、入股经营、车辆运营等; (八)入学、服兵役、移居境外、被判刑收监执行; (九)提供虚假信息资料; (十)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。 8 注意事项 (一)补贴期限按月计算,按年发放。